帅气,以他的五官和身材,若是留后世小鲜肉的发型,反而处处不和谐,略显油腻。
就这平头,才清爽大气。
他生得浓眉大眼,五官端正,身高有一米八二,体格健壮,在这个年代的审美中,算的上是个大帅哥的。
看着镜中的自己,高明程露出满意的笑容。
剃发后,果然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好了不少。
紧接着,他又去商场买了一块庐山牌的手表,花了六十块。
由于地域的缘故,他们这儿的人流行戴庐山牌的手表,年轻人结婚,置办结婚用品时,大多是买庐山牌的手表和长征牌的自行车。
自行车要一百六十七块钱,搁在以前,高明程买不起,但现在却买得起了,只是他在犹豫了下后,还是选择不买。
自行车的速度,能有他跑的快?
再说了,这才几天,他就带一个自行车回去,是不怕他爸妈惦记吗?
他住在家里时,有给家里做事的,但是他妈说他住家里,吃家里,做事是应当的,所以他裤兜里经常没有一毛钱。
这才离开家没几天呢,就能买一辆自行车了!
这也太打眼!
自行车虽然不能买,但是一些生活用品还是要买的。
他在商场转悠了下,买了一块白色的碎花布,一大块绿色的布,还有一大块白纱布。
除了布匹,高明程又买了一些别的小玩意,零零碎碎加起来,把竹篮塞的满满当当的。
走出商场时,一抹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,将他的身体镀了一层光韵,高明程心情极好的抬起手腕,露出手腕上崭新的手表。
看了一眼时间,这会儿也才八点四十,公安局的人正好已经上班了。
于是他辨认了一下方向,抬脚朝着公安局走去。
大约五分钟后,他就站在公安局的门口了。
这会儿公安局的建筑显得有些陈旧,但是挂上特有的牌子后,整个建筑就多了一份肃杀的味道了。
他在这抬头打量,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颇为熟悉的声音。
“就是他!他打了我,还抢了我的钱!”
高明程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,循声望去,恰好看到那个喇叭裤青年,此时的他已经没有那股子流里流气的气质了,因为鼻青脸肿外加一条腿微微跛着的他,看上去着实可怜。
在喇叭裤青年的身边,还站着一个穿制服的人,看着两人的站姿和神态,应该是相熟,甚至是有一定关系的。
高明程挑眉,没想到会这么巧,不过,不管那喇叭裤青年有什么关系,他打了就是打了。
如果不服,他可以天天找机会打喇叭裤青年一顿!
准备去抓盗墓贼
高明程心中并不怕,却也没有傻到在这种地方承认自己打人抢钱了,于是他露出一个疑惑的眼神,满脸无辜的说道:“我没打人啊!你们是谁?别污蔑我啊!我是高国兵的侄子,我来看我叔的!”
他把高国兵这面虎旗扯了出来,果然镇住了那个穿制服的人。
那人虽然穿着制服,却最多不过三十岁,有很大的概率就是高国兵手底下的兵,就算不是,也多少要卖高国兵一个面子的。
至于那喇叭裤青年到底是什么为人,想必他自己也清楚。
有些时候,如果被黑吃黑了,那也只能认了!
是不能够放到台面上来说的。
“原来是高股长的侄子啊!高股长刚好在办公室,我带你进去。”那人立刻改变了问责的态度,满脸笑容的朝高明程走去。
当然了,临走前,还给了喇叭裤青年一个狠厉的眼神,示意他闭嘴。
喇叭裤青年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,这亏算是白吃了。
他心中委屈,不肯就此离去,却恰好对上高明程看他的眼神。
那眼神带着一些玩味和威胁,竟吓得他浑身一颤,脑海中也快速地闪过高明程出手揍他的画面。
整个过程耗时极短,而他和他的朋友们,却都被打倒在地,高明程全程没有说一句话,打完了人后,就开始搜身,把他们身上的钱都拿走了。
那穿制服的,正是他的一个表哥,所以他受了委屈后,想来找表哥替他出口气。
但是呢……
喇叭裤青年倒吸了一口冷气,再也不敢呆在这里了,他仓促逃离,由于一条腿被踢过,伤到了筋骨,因此跑起来时一拐一瘸的。
高明程没把那喇叭裤青年放在心上,跟着穿制服的人进了办公室。
高国兵是股长,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,敲门进去后,就看到他正在低头看着一份报纸。
“叔,我是明程,我来看你了。”高明程一进去,就洋溢着笑脸,朗声打起了招呼。